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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桃儀盃學生儀隊錦標賽比賽簡章

一、主旨

藉由互相競爭、觀摩提昇桃竹苗地區學生儀隊整體素質。

二、主辦單位

桃園縣儀隊發展協會

四、比賽日期

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三日,下午四時至七時

五、比賽地點

平鎮市社教文化中心演藝廳(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3段88號)

六、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一日止

七、報名辦法

  1. 電子報名:
    請上本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寄至協會電子信箱。
  2. 郵寄報名:
    將附件之報名表郵寄至本會通訊地址。
    協會通訊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和路243號

八、參賽資格

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公私立高中職在籍學生以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九、比賽規則

  1. 表演參加人數每隊最低六人,最高二十人。
  2. 表演內容為形式不限之儀隊表演。請勿出現違反傳統學生儀隊文化之表演內容(如:槍過跨下等…)。
  3. 表演服裝不限,表演長度五至八分鐘。(含進退場)
  4. 表演舞台長寬及形狀請見附件平面圖。
  5. 表演時若非不可抗力或主辦單位之因素而中斷表演,不可請求重新表演。
  6. 本賽事評審將由本協會邀請三位符合本會評審遴選辦法之評審負責評分。
  7. 本賽事評審評分標準以整齊度、槍法、力道、儀態及整體呈現五大要素評分。詳情請見附件比賽評審辦法。

十、獎勵辦法

  1. 依照總分順序頒發冠軍、亞軍、季軍。
  2. 總獎項頒發至全參賽隊伍之前二分之一
  3. 獲得冠軍隊伍將可獲頒獎盃一座。
  4. 獲得亞軍隊伍將可獲頒獎盃一座。
  5. 獲得季軍隊伍將可獲頒獎盃一座。
  6. 季軍以下可獲獎之隊伍,將於賽後頒發優選獎狀一份。
  7. 所有參賽人員皆可獲頒獎狀一份。
  8. 前三名之隊伍將由桃園縣儀隊發展協會推薦參加由中華民國儀隊發展協會主辦,台中市儀隊發展協會以及桃園縣儀隊發展協會協辦之學生儀隊聯合表演賽。
  9. 受推薦之隊伍,須於確定受推薦之一週內確認是否參加聯合表演賽。若因故無法參加,則依序由次一名次隊伍遞補。確定參加後,若有因任何因素取消參賽者,則該 隊將無法於次一屆桃儀盃獲得推薦資格。

十一、注意事項

  1. 本協會將於四月七日下午二時舉行領隊會議暨公開抽籤賽程順序。抽籤歷時約5~10分鐘,若參賽隊伍不克前往親抽,將由協會工作人員代抽。分鐘,若參賽隊伍不克前往親抽,將由協會工作人員代抽。抽籤序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舉行地點將於報名截止後另行通知各隊領隊。
  2. 參賽隊伍有搭配音樂者應準備相同內容音樂光碟兩份。一份自行保管於比賽當日攜至大賽會場,一份註明隊伍名稱於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前郵寄至本會會址,若因故無法於表定時間寄送音樂光碟,請事先通知。如因為參賽隊伍因素,導致比賽當日音樂有問題,不得請求異議。
    本會通訊地址:320桃園縣中壢市中和路243號
  3. 參賽隊伍應於報名表確實載明代表學校及領隊。若非代表學校出賽者則免填代表學校,且請勿於隊名上出現任何學校名稱。
  4. 非代表學校出賽之隊伍應繳交保證金,依照參賽隊伍人數,每人繳交一百元。保證金比賽當日頒獎典禮後退還。若參賽隊伍繳交保證金後,因故棄賽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5. 表演前檢錄時需檢查選手學生證。若經檢查有冒名參賽或虛偽不實之情事者,取消全隊參賽資格,若非代表學校出賽者,沒收全隊保證金。
  6. 參賽人員禁止跨隊參賽。
  7. 各隊於比賽當日除參賽人員外,需加帶兩名隨隊之工作人員負責當日隨身物品之保管以及音控等事務。
  8. 各隊應於比賽當日上各隊表定之預演時間至比賽會場報到進行預演,大會提供更衣室。賽程長度將依參賽隊伍數而定,詳細賽程將於四月九日發送給各隊領隊。
  9. 確認報名且報名收件日期結束後因故取消參賽之隊伍,無論取消參賽之原因,次屆桃儀盃將不接受該隊報名。

十二、保證金繳費方式

請於報名截止前匯款至主辦單位,並於報名表註明匯款人匯款帳號後五碼。

  • 郵局代號:700
  • 郵局帳號:02810012223807

十二、賽務問題與查詢

  • 桃儀盃公關:許雅涵
  • 行動電話:0916-695887
  • 電子信箱:pr@thgda.org.tw
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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